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停车、车窗抛物、不礼让斑马线,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以及行人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是“病”——道路交通的“城市病”,必须要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否则,极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昨天下午,在靖江街头又发生一起惨烈交通事故!再一次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昨天(2022年2月8日)下午 在靖江中洲路与城东大道红绿灯处 发生一起汽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 巨大的冲击力 电动车连人带车被撞飞出数米远 电动车驾驶人摔倒在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头盔直接脱落滚出很远 现场车子碎片散落一地,一片狼藉 事故发生后 汽车驾驶员急忙下车查看 并及时拨打了120和110求助电话
目前,事故进一步调查中 具体事故原因以交警部门公布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宁慢三分,不抢一秒。为了一时之快,心存侥幸闯红灯,往往是造成车毁人伤亡的祸根!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行经路口,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当然机动车在通过红绿灯路口时,一定提前降低行驶速度,注意观察,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事故就在一瞬间 生命不能重来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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