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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近日,泰州出台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9个部门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承担办公室职能,并担任召集人。
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省市场监管局“两反两保”行动部署要求,将反不正当竞争作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抓手,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抓”,不断优化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在全省率先组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宣讲团,为各地重点企业开展法规巡回宣讲服务,先后泰兴、靖江、姜堰、高港等地312家行业及细分行业排名龙头企业、技术领先高新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受到企业及政府部门一致好评。
重点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坚决遏制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我市已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01次,办结不正当竞争案件51件,罚没款473.6万元。
制定我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维权联系点(基地)建设服务规范,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建设工作,计划于2021年年底前建成20家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5家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基地)。目前,初步建成靖江城南工业园区维权联系点(基地),积极推进泰州医药高新区医药城园区、泰兴高新开发区等地基地建设。
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落实督查抽查通报、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等机制,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化,开展全市专项督查。2021年1-8月全市共出台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842份,建议修改文件2份;清理2021年之前存量政策文件30份,废止限制竞争政策措施1个。
市市场监管局将充分运用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人职能,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沟通体系,健全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主体责任,防止监管缺位,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合规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七种违法行为:
1、商业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诋毁商誉行为;
7、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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