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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2021年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工作部署,现就组织参加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查方式及时间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调查对象及内容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中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具体实施
1.问卷发放。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问卷。请将泰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二维码(见附件)置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官方网站醒目位置,由被调查者使用微信扫码进入问卷。
2.问卷分配。填答人扫描二维码后,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3.问卷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有关要求
1.迅速组织发布。各地收到登录二维码后,要尽快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
2.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知晓并积极参与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提高满意度调查人员的参与率。公告内容要保留到10月21日。
3.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市教育局联系人:王月龙,联系电话:86999840。
附件:泰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二维码
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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