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封公开信》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理应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带头人,并自觉做到:
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安全文明出行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驾乘电动车要自觉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要做到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醉酒驾驶等。
三、积极支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动劝导亲朋好友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引领全社会形成安全、文明、有序的良好交通氛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对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的同时,将及时抄告所在单位和市纪监部门,同时要求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与全市人民一道携手共建交通文明,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