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雪今年三岁了,一年前父亲不幸去世,尚有母亲张某及爷爷、奶奶三位亲人。为了让小雪的生活有所保障,三人以公证方式将价值60万的房产过户到了小雪名下。
然而,小雪的母亲张某却擅自以小雪监护人的身份将小雪名下的这一房产以40万元低价卖出。同时,张某原先承诺在取得小雪父亲的30万疾病赔偿款后,立即偿还另一处房贷,但她始终未按约履行自己的承诺。
眼看着年幼的小雪利益受到了损害,奶奶和爷爷随即以张某擅自贱卖孙女房产且在其取得售房款后并未用于抚养小雪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张某的监护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监护人,其低价卖出房产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小雪的合法权益。对张某辩称的该售房款用于偿还房贷,也与其所保证的以30万赔偿款偿还房贷不相符。据此,法院判决撤销张某作为小雪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小雪的奶奶和爷爷为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