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办是协调全市文明城市创建的综合协调机构,作为创建办工作人员,
一要加强学习调研。要学习新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文明城市创建的新思路;要学习新要求,特别是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最新的《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大会部署要求;要学习新方法,了解文明城市测评方式方法的转变,特别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数据进行测评的方式。
二要勤奋担当。要发扬杨根思“三个不相信”精神,勤奋工作、踏实肯干、勇于担当、不断创新,在坚持完善现有有效机制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路径新载体,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三要团结协作。每个成员都要明确自身的定位、身份和角色,严谨细致开展工作。三个组之间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四要纪律严明。要制定创建办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严格考勤,建立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合理运用考核结果。会议结束后,各组分头进行了业务学习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