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先声明,这是一条有味道的信息
近日,有网友发帖 称一名71岁的退伍军人遭人泼粪侮辱
帖子原文 没有四邻协议,没有建房报告就可以肆意妄为翻建的人,属于什么样的人?邻里之间有事可以协商,把大粪浇人头上算什么?有没有想过一名71岁的退伍军人被你这样侮辱,以后怎么生活!?老人这心里得有多受创伤?
小编隔着屏幕都感受到了满满的“味道”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
远亲不如近邻 邻居之间产生矛盾也应该坐下来好好协商 何至于做出泼粪这种极端行为 所谓“树要皮,人要脸” 更何况是一位退伍老军人
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
泼粪也是有“成本”的 当众向他人泼粪,可能涉嫌侮辱罪 是要被警方行政拘留的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网友评论
@帽子戏法:干这事儿也太儿戏了吧...现在打黑除恶的敏感时期还敢这样干,任性?
@嫉恶如仇:先不论事情原委,泼粪这种丑恶肮脏的事都能干出来,这样的人品德素质该有多低劣啊,一定要受到惩罚!
@滚滚长江东逝水:当众被泼粪,尊严碎一地啊,心疼这位老人。
@军飞阳:这种事建议报警还有找村委会协商,希望这位大爷不要留下心理阴影才好。
小编觉得,万事和为贵 邻里之间则更应该如此 有话好好说,干嘛非得搞“重口味”的
出现矛盾后心平气和坐下来商议
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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