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泰州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3220|回复: 0

重要通告!!!

[复制链接]

2075

主题

2513

帖子

7109

积分

积分
7109
发表于 2021-5-8 16: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 告

下列机动车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发生交通事故被扣留,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供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关手续,不前来接受处理,或处理完毕后未及时提取车辆。现通告如下:


164615z66u5ivkssijs07i.jpeg

164616t9x77px8ci7jwtc7.jpeg

164617utfqc8d3rq6r6dh3.jpeg

164618u1q1my6mm9rijzsn.jpeg

164619i1z2qwu7qoi6qf7c.jpeg

164620pms6lo7ns9h98k5s.jpeg

164623yict6mit6ntatitb.jpeg

164626k7myxj8yuuhx1bej.jpeg

164627gcz57udtzcuooant.gif

被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立即携带该车辆的行驶证(或发票、合格证)、驾驶证(身份证)以及强制措施凭证到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接受处理,已处理的及时将车辆提取。

如3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所扣留车辆依法处理,已处理完毕的仍不提取车辆作无主物处理。



164628susfnxneepagnmfp.gif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史记泰州

GMT+8, 2024-12-28 18:07 , Processed in 0.095569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