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二)
(2021年3月30日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通过)
任命张翠华同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泰兴市人民法院虹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新建同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兼执行裁判庭庭长,免去其泰兴市人民法院济川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戴红星同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河失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泰兴市人民法院宣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徐平同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泰兴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于洪波同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兼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泰兴市人民法院曲霞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月丽同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兼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泰兴市人民法院宣堡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军同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黄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泰兴市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以及兼任的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世浩同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虹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泰兴市人民法院河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云同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济川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泰兴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吕兵同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宣堡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泰兴市人民法院河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严洪斌同志的泰兴市人民法院河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叶蓉同志的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冯军同志的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小健同志的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梅辉同志的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