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泰州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284607|回复: 0

泰州首次,物业、业委会和社区被主管部门“三方同审”!

[复制链接]

2988

主题

3348

帖子

9701

积分

积分
9701
发表于 2019-4-28 09: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五下午,在海阳社区三楼会议室内,由区住建局牵头,会同城西街道办、区审计局、小区办、社区等单位,召开对城市之光小区实施三方同审碰头会。

很多人纳闷,什么叫“三方同审”?作用是什么,目的是什么?容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们看古装电影和民间戏剧时,经常听说过一个词叫“三堂共审”,它的意思是一个案子由一个地方单独审已经审不出什么名堂了,其中大多数案情都和审核的有关系,那么审查的主体和结果就失去了权威性,那就由不同地方的府司衙门进行共审。

为了寻求物业管理的新办法,把三堂共审转变一下,变成三方同审,由上级主管部门对小区的物业公司、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和管辖小区的社区进行同时审计。

为什么要对这三方同时审计呢?综合很多小区的情况表明,现在社区的矛盾爆发点总是暴露出下面几点问题:

业主抱怨小区的物业收费不干实事;物业抱怨小区的业主素质不高、无故拖欠物业费、物业同时又抱怨小区业委会影响其工作;业委会抱怨社区对业委会的干预过多;业委会同时又抱怨物业对小区的管理失职......

显然,这样的矛盾每个小区都会有不同的情况上演,已经形成了一种三角账,根本无从厘清。之后业主就以此来拖欠物业费,物业就因收缴率不高而降低服务,如此以往,恶性循环。

那么怎么才能解决好物业、社区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呢?海陵区住建局从病根源头找到了答案:那就是打口水仗没有意义,对三方各自的运营情况进行同审。谁失职谁打板子,谁定责,不要因为对方的不足为理由,把各自的义务作为筹码。

三方同审是全市首次,也是全国首创。目前我们正对海陵区的城市之光进行三方同审。

众所周知,城市之光作为一个成立不久的小区,身上却爆发出各种小区的弊症,而这些弊症并不是由一个独立的个体带出来的,而是长期通过各种不作为的手段养成的,最终形成了三方之间互不信任,互不包容的情况。

当然,并不是说全区只有一个城市之光有问题,但我们拿出了勇气,就是要向小区中的种种歪风邪气动刀。

“三方同审的好处还有,不管以后如何,物业在小区的进场和撤场前,都会有一笔清清白白的账告诉全体业主。让物业单位干干净净的来,清清楚楚的走。更不会因为烂屁股的账,导致新接手的物业无从下手。从而确保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住建局刘飞斩钉截铁的回答道。

我们身边很多的小区因为业委会成立后,罢免了老物业,但新物业根本不认老物业的账,结果刚刚入驻,又陷入了相互扯皮的怪圈。身边有很多的例子表明,这样的现象在物业更替的时候经常发生。

其次,三方同审更是把触角伸向了业主委员会,有的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被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把控着,根本不能代表业主发表意见和建议;有的业委会甚至跟物业公司同流合污,成为了物业公司的傀儡,甚至有的业委会的个别人收受物业公司的贿赂,导致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不能化解......

综合考察,这样的现象并不鲜见,但是很多的业主并不能了解到真相。通过三方同审,我们要让那些渣虫和垃圾离开业委会。业委会作为小区的权利机构,不需要利益熏心的代表。

同时,对社区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核,看看社区有没有在超范围行使职权,有无过多干涉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单位的正常工作开展,有没有及时有效的处理双方的矛盾,有无渎职现象或懒政现象。

对城市之光实施“三方同审”,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行物业管理“十项规范”工作的要求,也是一次城市之光小区摸底亮相、取信于民的实践

“三方同审”是物业管理规范化中的一项重点创新工作,其目的就是通过公示有公信力的审计报告,拉近居民与各物业管理主体之间距离,进一步增强互信,加强了解,促进物业服务水平及收费率有质量提升。

我相信,一切在阳光下,会变得更美好。我相信在三方同审的结果下,大家才能分辨出谁是谁非,谁尽责了,谁失职了......通过阳光的三方同审,让怀揣别有用心意图的单位和人,远离我们的家园。

我相信,经得起三方同审的物业、业委会和社区,才能充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全心全意地去为小区业主们服务。将来结合区物业管理”三公开、三透明“,真正让小区的业主成为小区的主人。

狗眼看泰州
2019.4.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史记泰州

GMT+8, 2024-12-28 03:37 , Processed in 0.076202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