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泰海人社〔2020〕134号)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陵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海人社〔2020〕135号)文件精神,海陵区城北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城北街道公共服务类岗位(保洁保绿员、卫生防疫员、扶残助残员、就业协理员),招聘人数共计16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二)年龄、学历等岗位要求见附表一。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一定沟通表达能力,个别岗位要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泰州市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3.特困职工家庭;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5.连续失业1年以上;6.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7.优抚对象家庭;8军队退役;9.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必须于体检前完成)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1年 3月15日至2021年3月25日(周一―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城北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海阳西路20号)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城北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表二);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四)考察、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将会在“稻河微学堂”微信公众号上及城北街道各社区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海陵区城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咨询:0523-80828126(城北街道 纪女士);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海陵区各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办理;政策咨询:0523-86336941(海陵区就业管理处);
监督电话:0523-80828133 (城北街道纪工委)
城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