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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经成了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
但是有一种情况您可能忽略了
而且很容易“中招”
那就是“隔夜酒”
3月9日上午,
泰州高速一大队就先后查处了两起酒驾行为。
上午9时39分,泰州高速一大队民警在靖江南收费站开展检查时发现,一辆苏D牌照小型普通客车内传出一阵阵酒气,驾驶人眼神涣散,双眼通红,民警立即对驾驶人马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9时46分,民警在对一辆苏M牌照小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口中散发出酒气。民警遂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同样构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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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醒=酒醒?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驾更是涉嫌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不仅
给个人、家庭和单位带来不良影响,
同时也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
小编在此也要提醒广大驾驶员,
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
尤其是宿醉后,
在不确定自己体内酒精完全消解时,
第二天最好不要驾驶机动车。
千万别拿“隔夜酒”不当“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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