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的危险真的是太可怕了! 即使是一枚小小的鸡蛋,从楼上掉下来 分分钟也会夺去一条无辜的生命!
就在近日 家住靖江城区的陈女士 将车子临时停在当地一小区的35幢楼下 离开时 她刚带两个宝宝坐上车 突然“轰”的一声震耳响…… 车前挡玻璃上“飞”来块大石头 玻璃则应声大片碎裂
石头哪冒出来的? 陈女士和娃娃们吓得不轻! 稍稍缓了一下后 她下车找 是外墙雨棚开裂掉落所致 这要万一砸到人 后果不堪设想! 陈女士随即报警
天降大石,究竟是疏忽还是意外? 事情发生后 陈女士找了小区的物管、业委会等 物管人员称这事要开会讨论 过几日再给答复 再去时又被告知还需再开会
物业方认为陈女士并非小区业主 其所停车位也不是她的 “目前的说法是他们不承担责任” 据陈女士说 事发小区外墙掉落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万幸的是没有砸到人
先不说高空坠物的危险 单是砸到陈女士的车窗对其造成了破坏 就应该理赔 小编子上网找了一下相关资料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理赔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希望陈女士可以早日维权! 也希望广大小主们 一定要注意自家阳台的物品 防止它们意外高空坠落伤人 出行在外 走在路上 最好沿着有遮头的地方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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