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一电动车在机动车“蛇形”走位被撞倒,撞电动车的机动车被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近日,江苏泰州一街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个女子骑着电动车在机动车上,后面跟着一辆车。电动车多次变道,小汽车为避让转到其它车道。电动车为躲避非机动车道上的来车,突然向左边车道变道。小汽车躲闪不及撞上。
从视频上看,车主在行驶过程中没有明显失误,车速也不快。而且,当电动自行车骑手向左行驶以避开另一辆电动汽车时,两辆电动汽车之间的距离仍然很大,因此没有必要驶向左侧车道。
交警到场后,查看小汽车行车记录仪,判定小汽车车主负主要责任,电动车车主负次要责任。最终,两人各自修各自的车。但小汽车车主唯一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交警判他为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是你,人家是非机动车。如果是我,我得按喇叭直到他厌烦为止。被撞的电动车就像天上的风筝。在马路上左右漂浮,司机心里没有秩序感。事故迟早会发生,这不值得同情。
很简单,你离得太近。她有错在先,但她罪不至死。你是铁裹肉,她是肉裹铁。加油的时候,你一脚是80迈。她加油20迈。总之,你应该保持一个淡定的心态面对这一轻微的违法行为。所以你负主要责任不冤枉,当然,你可能从心理上接受不了。
现在电动车真的很方便大家。在四线以下的小城市,出门是必要的,但同时,由于一些车主不遵守交通规则,一些事故时有发生。
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逆行,不要闯红灯,戴好安全帽,文明出行。对此大家是怎么认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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