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场所安装
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告知书
为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决定在全市餐饮场所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动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沿街小门面商铺等所有餐饮场所;
(二)城市综合体、高层办公楼及大型宾馆酒店等餐饮场所;
(三)机关、医院、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厂矿企业等单位食堂。
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招标确定安装公司。为推进工作,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费用由政府补贴,自动切断功能装置由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产品型号,费用自理。
全市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工作应在10月底前完成,未按期完成安装的餐饮场所,供气企业停止向其供气,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燃气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请各餐饮用户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生产经营安全,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根据相关条款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