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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为占车位,这家饭店门口放了两个液化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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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0 11: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加,
公共停车位紧缺的问题日益凸显,
有些商家为了圈占停车位,
有的在车位上摆放“专用车位”、
“请勿泊车”等提示牌,
有的装上了地锁、路锥,
还有的放上轮胎等路障,
造成了人为的停车难,
致使市民看到停车位却难以停车,
同时让不宽敞的路面变得更加拥堵。
114320tv6w06adg2g65v4w.jpg

近日,在靖江就发生了类似的情况!


昨天下午,

有新靖江论坛网友爆料,

城南公所桥路有一户商家

用液化气瓶占用了门口的停车位。


114320jpmlzl0282qo2tpb.jpg


不能停车的同时,
该网友也很担心有安全隐患。

114320olbibjbikvqrdvk3.jpg

最近天气依然有点闷热,
液化气瓶暴晒后遇到明火容易爆炸,
还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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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据小编观察,

市交警大队组织施工人员

对全市27条新修道路上

褪色、缺失的各类停车位

进行重新施划与完善,

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助力城市形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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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图片来源:靖江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私设车位锁、用水泥墩及障碍物霸占道路的行为明显违法,行为人应自行清除障碍物,恢复原状。对于不主动清除障碍物恢复原状的单位或个人,相关管理部门可依法限令其定期整改,否则可予以行政处罚。



对于少数商家私自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
市民发现后可以向城管、交警部门反映,
一般由城管和交警部门联合执法,
对这种行为进行劝导、整治。


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

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占用。

城市形象的提升,

更多的是依靠

广大市民的自觉性和文明素质的提升,

发挥公共资源的最大效益,

更需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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