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养犬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养犬人: 为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保护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的有关规定,请养犬人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 按规定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2、不得散养犬只,携带犬只出门时必须系犬链或装入犬笼犬袋; 3、 不得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 携带犬只出门时,应当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5、 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更不得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6、 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凡违反上述规定饲养犬只的,公安、城管等部门将会依法对养犬人进行处罚。
爱犬是您的权利,文明养犬是您的义务 养犬不忘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他人利益 遵守社会公德,依法文明养犬 养犬愉悦自己,养犬勿扰他人 为了公众健康,请您文明养犬 从严管理,文明饲养,严格自律 遵守养犬规定,共创美好家园 依法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家园 文明养犬,从我做起 为了公众健康,请您文明养犬 加强养犬管理,预防疾病传播 文明养犬,爱护环境 家犬得了病,照样咬家人 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 养犬要安全,免疫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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