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卫健委《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医药代表活动管理的通知》精神,抵制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加大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力度,确保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到实处,我院纪委于2020年7月31日下午约谈部分医药生产企业及配送公司。院纪委书记戴云芳、业务院长陈华、药剂科主任王裕宏、监察室主任沈彩云、部分医药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王裕宏主任首先介绍了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并围绕“三合理”通报了部份药品在我院的使用情况。
陈院长要求各供应商要认清形势,做到廉洁从业,杜绝以“回扣”或“提成”等违规违法方式开展药品营销活动,要严守法律法规、不存侥幸心理,坚决守住底线,不得以违纪违规的手段损害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要以规范的销售行为、优质的服务质量、合理的药品价格赢得医院和患者的信任。
纪委书记戴云芳再次强调:供应商要严格遵守我院医药代表管理制度,严禁给我院医务人员输送违纪违规利益,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双方签定的“廉洁协议”采取相应措施。希望双方在诚信合作、互守信誉、共同发展、廉洁自律的基础原则上,做好药品采购配送工作。
医药生产企业及配送公司纷纷表态,一定会严格企业内部管理,从自身做起,规范经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和院方搞好协作,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绿色、健康的医疗卫生环境。会上,各代表还现场签订了“药品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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