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议在上海市召开。上海市、住建部城管监督局相关领导,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江苏、安徽省住建厅、上海市住建委分管负责人,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43个地级市、开发区,上海市16个区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桂银代表泰州市城管局与上海市宝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安徽省淮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签署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结对共建协议》。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首批10项内容包括:城管执法理论研究、跨区域联合执法整治、对口学习交流、案件协查机制、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通报机制、智慧城管执法研究、信用联合惩戒、社会宣传联动、重大活动执法保障。未来,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城管执法的发展新要求,一市三省将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城管执法的规章制度“趋同化”、实现执法机制“协同化”、推进队伍建设“同一化”以及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泰州微城管」,搜索「jstzwcg」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