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这部分人员的子女,将享受义务教育招生优抚优待!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20〕11号)精神,请符合优抚优待条件的学生家长持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28日-30日到指定地点报名:申请到乡镇入学的到学校办理申报手续;申请到城区入学的到市教育局教育科207室办理申报手续。 兴化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优抚优待对象及录取办法(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1-4级)警察子女;(5)支援湖北抗疫医疗队员以及兴化市疫情防控中与确诊病例直接接触的医务人员子女;
速看!兴化教育局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家长及孩子的生命安全,我市决定自2020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整治行动。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做到“戴头盔、载一人、不闯灯、不超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购买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购买检验合格的头盔。
3、家长应以身作则,同时积极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出行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绿色、文明的交通环境,共享美好幸福的安居生活! 兴化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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