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管理,为保障在院患者及家属的生命安全,减少交叉感染,降低院内感染率,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需要您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请严格遵守本院陪护探视相关规定。确实需要陪护的,只安排一名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患者以及陪护人员禁止外出,并按要求佩戴口罩。 病情较轻,自理能力尚可的患者,原则上不允许家属探视,鼓励视频探视,确实需要探视的,凭探视证、身份证原件从一楼住院大厅保安处进入。 所有住院患者实行持证陪护管理,陪护者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当班护士,以便核对信息并登记。 有下列情况人员谢绝探视、陪护: (1)发热、咳嗽; (2)2周内曾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 (3)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4)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请来院探视、陪护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管理要求,理解配合并执行。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相关防护措施。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身体健康!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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