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市三高附近摆摊做早饭生意的钱女士,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忙得抬不起头来,可是她连续两天收到同一人的假币,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第三天那个使用假币的人又来了......钱女士回忆,6月6号早上6点多,一名个子不高,50多岁的男子用百元现金购买了几块钱的饭团,但她辨别钞票真伪的能力有限,顶多就听听钞票的声音,摸摸钞票的手感,感觉差不多也就收下了,所以到6月7号第二次收到假币的时候才有所怀疑。没有想到的是,第三天的同一时间那个“恐怖”的身影又出现了。这次钱女士没有再让男子离开,立即拨打了110报警,很快,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据调查男子姓张,是一名裁缝,由于职业关系经常会收到很多零钱,张某交代假币是他前不久用零钱跟别人换来的,发现换来的是假钱后,心情郁闷的张某心态慢慢产生了变化,于是,张某从6月6号起连续三天在同一个地方使用,最终被识破。民警介绍,张某使用假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我国《银行法》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可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张某明明晓得是假钱 压根这钱就不能用! 可是他还连续三天 向一个做早饭生意的女同志“下黑手” 正如他自己说的:“做的是缺德事哦!” 你们认为呢?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大泰州」,搜索「gtz0523」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