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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六适度一坚持”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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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7 10: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助力复工复产复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行“六适度一坚持”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准确把握城市运行与方便市民、规范市容与促进繁荣的关系,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行“六适度一坚持”措施,努力实现占道经营规范有序、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市民生活方便快捷、消费活力逐步提升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在坚持安全优先,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卫生,不侵害公众和他人利益,不造成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实施“六适度一坚持”7条措施。
  (一)适度允许设置临时便民疏导点。根据辖区供应需求,针对农户自产自销果蔬、小百货、熟食等经营买卖,可设置临时便民疏导点安置流动摊点。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摊点夜市,拓展夜间消费的空间,繁荣夜市经济。
  (二)适度允许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后街背巷规范”的要求,允许流动摊点在指定场所经营,发展地摊经济。
  (三)适度允许大型商场占道促销。允许大型商业卖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
  (四)适度允许临街店铺外摆位经营。允许临街店铺商家在经批准的路段店外临时摆放商品、促销宣传品,轻食轻餐等外摆位,设置顾客临时等候区、就餐坐席。
  (五)适度减免审批费用。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减、免占道管理费、停车费等,降低经营成本。
  (六)适度调整数字化城管案件采集范围。围绕工作措施,数字化城管适度调整案件采集范围,对上述市容案件暂停采集。
  (七)坚持服务为先和首次不罚。坚持服务为先,全力支持经营者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经营者出现一些违规问题或者投诉问题时,主动予以指导、帮助、纠正,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或免于处罚。

三、职责分工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全市“六适度一坚持”工作的有序推进,加强督查指导,依法履行城管职能,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市公安局:负责对“六适度一坚持”工作中欺行霸市、黑势力及其保护伞等情况进行摸排,严厉查处;依法打击贩卖经营各类非法枪支、刀具、剑弩玩具等行为,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保障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在职能范围内对“六适度一坚持”工作进行监管;依法打击贩卖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依法履行对已取得备案凭证食品摊贩的违法经营和在划定区域未取得备案凭证的无证及其它餐饮服务违法经营活动的查处;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对食品卫生监管职能。
  市卫健委:开展食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及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职能,查处油烟、噪声污染等违法行为。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指导、督促工作。
  各区(市)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六适度一坚持”工作的全面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运行机制
  (一)建立摊点引导机制。各区(市)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要以街道为单位,逐条道路进行梳理,按照一路一策、一点一策的要求,明确可以从事占道经营的区域、路段、时段以及对每条街道商贩最大容量的科学评估,并在摊点疏导点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宣传告示牌。
  (二)建立环卫责任机制。严格执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经营活动结束后,经营者及时恢复经营区环境卫生,并按规定将垃圾分类打包后定点投放;从事食品销售的,必须实行“一桌一垃圾桶”,采取有效的地面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地面无白色垃圾、餐厨垃圾。环卫部门做好垃圾收运,每日按时收运垃圾次数增加作业频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三)建立投诉快处机制。按照处置问题“快”,化解问题“准”的原则,各区(市)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应建立协同监管和现场快速处置机制,对经营者经营产生的各类扰民问题,及时开展现场处置,积极化解经营者和市民因经营产生的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共赢的经营和生活环境。
  (四)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各区(市)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要统计流动商贩数量、越门经营的户主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同时要建立疏导点经营者信息目录,准确掌握商贩信息、经营动态,记录商贩遵规守法情况。
  (五)建立安全防护机制。允许设置的临时疏导点,应做好安全措施,保证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各区(市)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要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开展规范管理,指导占道经营者安全经营,开展经营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排查和处置。
  (六)建立巡查服务机制。各区(市)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巡查,重点开展对属地街道办的政策指导、商家和摊贩的宣传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经营者出现的困难,提供安全、规范经营指引和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区(市)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要因地制宜、系统谋划、分类施策,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构建组织体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工安排,进行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督查保障。市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检查指导,对政策执行发生偏差的单位,及时予以纠正和指导;定期分析总结政策实施情况。各区(市)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要协调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各类投诉和矛盾纠纷;及时调整优化摊点疏导点设置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风险防控措施等。
  (三)执法保障。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开展服务指导的同时,要严格管控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查处露天烧烤、乱扔垃圾、乱泼污水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保障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总体良好。
  (四)宣传保障。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网站、发布公益广告、上街宣传等形式加强精细化服务措施的宣传,及时通过信息推送、门户网站公告等方式,让社会各界广泛知晓政策措施的最新动态,鼓励全民参与监督和实施。

                         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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