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飓风行动”成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各项部署,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一切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安机关向污染环境宣战“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会议上,泰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徐生炉就“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方案做个简单的解读。
据介绍,此次方案共分5大部分,第一、二、三部分是总体思路,提出了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这次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委韩立明书记“铁腕治污,精准治污,向污染宣战”的工作要求,坚持严打开路、以打促防、打防并举的方针,严厉打击一切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工作目标可分两个层次,直接目标是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暗管排污,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侦破一批影响较大的挂牌督办案件;打掉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团伙,巩固“飓风行动”成果;深层次目标是坚决遏制我市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全力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工作重点分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关注方向和重点打击对象四个部分。重点部位包括长江、引江河、南官河、古马干河、通扬运河等重点水域,重拳打击各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行业包括酸洗、电镀、炼油、不锈钢、石化、冶炼、造纸、化工、医药、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处置、医疗垃圾处置、铅酸蓄电池等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行业,特别是国家明确淘汰的污染项目。重点关注方向包括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的问题;群众呼声强烈的问题;舆论炒作集中的问题;中央、省环保督察组重点督察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明确了7类重点打击对象。包括: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通过隐蔽手段排放污染物的;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仍不改正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涉黑、涉恶组织,存在“保护伞”的。为了保障行动取得实效,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也被明确为重点打击对象。 第四部分为工作措施,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在线索来源方面。要围绕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联合多警种、多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并广泛开辟获取线索和信息的渠道。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衔接相关行政部门,调取、梳理环保部门举报、信访、行政处罚台账,从中发掘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加大线索和案件移交数量。通过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来访来信或物建耳目特情等方式,获取线索和信息。 二是在打击重点方面。明确了破案攻坚,重点打击方向。对已摸排掌握的犯罪线索,凡达到法律认定标准的,及时立案侦查,快侦快破;对媒体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成立由局领导挂帅的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专案专办,全力攻坚,限时破案;对久侦未破的案件进行“回头看”,跟进侦查措施,尽快取得突破;对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可指定管辖或者直接侦办,打破可能存在的地方干扰和保护。 三是在部门联动方面。主要是对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联合提出要求。要求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作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对全市环境污染源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建立信息档案,为侦查办案提供信息储备;同时,采取错时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期联合组织开展巡查和抽查,督促整改重点问题。公安机关要继续牵头深化公检法环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成熟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移送监督等工作机制,顺畅沟通交流渠道,为办精品案、典型案打好基础、铺好路。 最后一部分,主要是对行动方案的组织领导、持续攻坚、宣传发动等工作进行明确。为确保攻坚战取得实效,市公安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市行动。各地公安机关也要按照要求,细化分解任务,逐级、逐项落实责任和人员。同时各地要强化宣传发动,在全市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斩污的舆论氛围,始终保持对污染环境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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