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2988
3348
9701
驾考难
难于上青天!
不少驾考的学员深有体会
为逃避驾考挂科风险
不少人选择走上驾考作弊的歧路!
驾考作弊事件
近日,泰兴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对其宣告职业禁止。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video tags.
近年来
驾考作弊案屡见不鲜
然而作弊的背后更需付出沉重的代价!
驾考作弊处罚规定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员,按照以下条例给以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八十八条: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在发证以后被发现或被查出,也会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
对于组织驾考作弊组织或个人,《刑法》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随着驾考难度和考试项目的增加
驾考要求越来越严
小编子这里劝告大家选择正规驾校报名
踏实学车,才能更快拿证!
使用道具 举报
472
735
1959
530
978
2493
439
818
2085
502
859
2230
311
658
1634
260
639
1548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史记泰州
GMT+8, 2024-12-29 16:48 , Processed in 0.08259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