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439
818
2085
关于对低收入家庭中
一、申请条件
具有市区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一)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2倍以内或建档立卡对象;
(二)白血病、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或伴有脏器损害)、血友病、肝硬化失代偿期、重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限晚期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足〈有坏疽、深部溃疡、脓肿、骨髓炎〉患者)、艾滋病机会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尘肺、地中海贫血、克罗恩病、渐冻人病患者;
二、保障标准
对符合条件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大重病患者,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0%全额发放保障金,同时享受相关医疗救助。
三、申办程序
四、定期复核
各区民政、医保、卫健部门应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将符合条件的大重病患者和其家庭纳入动态管理,对其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复核,每年至少复核一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计算,各区执行情况请于4月3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泰州市民政局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使用道具 举报
0
405
773
3172
3606
1万
2116
2650
7456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史记泰州
GMT+8, 2025-1-6 23:35 , Processed in 0.07874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