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应依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0099-2011 )标准,按照每40人设置1个洗手盆或0.60m长盥洗槽,并配备满足师生需求的洗手液(肥皂)、纸巾或干手机等。幼儿园也应依据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洗手设施。
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在教学楼、食堂、宿舍、活动中心、洗手间等公共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必要的洗手液(肥皂)、纸巾或干手机等。
各级各类学校要推行七步洗手法,倡导师生员工用流动水、使用洗手液(肥皂)清洗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20秒,手部未清洁前不要触摸眼、鼻、口等部位。
(一)个人防护用品:校医院(医务室、保健室、保育室)及隔离观察区需储备一定数量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隔离衣、一般防护服、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二)晨午检物品。包括:红外线额温枪、耳温枪、水银体温计、电子体温计、压舌板、手电筒。所有寄宿制学校要按照每个学生宿舍一个体温计数量配备,同时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
(三)消毒用品。包括: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类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等;可用于手、皮肤的消毒剂,如碘伏、含氯消毒剂和过氧化氢消毒剂等,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拭消毒。
(四)消毒器械。包括: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超低容量喷雾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高温(蒸汽或煮沸)清洗消毒设备、废弃口罩专用的收集桶。
(五)其他设备。有人情况下可使用空气消毒机,人员密集场所还可使用红外线人体温度探测器。
各地及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校内或学校附近设置隔离观察区,隔离观察区位置应相对独立,单独通道,基本生活设施齐备,符合安全防护要求,隔离观察区需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器械等安全防护用品和一定数量的医护、安保、后勤、保洁等工作人员,且专人负责、职责明确。所有进入隔离观察区工作人员都要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离开隔离观察区要做好防护用品的脱卸,严格规范消毒流程,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建立隔离观察区管理制度,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对隔离观察区的环境、房间及使用、接触的物品应按照有关规范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随时消毒。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设施设备配备和场所设置。各高校要加强与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的对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协调解决高校疫情防控遇到的相关问题。
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保障工作须于2月底前完成。各市、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要组织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指导督查,凡未检查通过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学。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于3月初组织抽查并进行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