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复业对象范围
(一)以下行业单位及场所继续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禁止复工、复业,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告。
1.大型商场(红星美凯龙、义乌大市场),大型综合性超市的室内商业街(大润发商店街),除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外的专业市场、批发市场以及服饰、渔具、黄金珠宝、家用电器等商品销售场所。
2. 美术馆、图书馆、书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健身房、影院、剧场、洗浴、足浴、网吧、酒吧、KTV、游乐场、棋牌室、彩票销售网点等文化体育和娱乐休闲场所,以及汽贸、租赁、家政、人力资源、校外培训、诊所、婴儿护理、美容保健、室外摊贩、宠物医疗等其他居民服务场所。
3.其他通风不畅或无法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场所。
(二)有序放开部分民生服务和生产性服务行业
以下行业单位及场所必须扫码登录“高港区服务业疫情防控信息申报平台”主动申报后复业。复业后须每天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非封闭商业街的杂货、生鲜、果蔬、食品(含母婴食品)、茶叶销售、烟酒、眼镜、文印、洗衣、广告、通信器材、电脑、家居、理发、花卉、维修等独立商户。
2.不设堂食、仅提供打包、外卖、配送服务的餐饮单位(如餐馆、茶社、糕点店、卤味店、奶茶店、咖啡馆等)。
3.商业保险、证券投资等金融从业机构,知识产权、检测计量等科技服务业企业以及邮政快递、仓储物流、农资销售等提供生产性服务的单位。
4.其它商铺在确保空气流通、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复业。
二、明确复业防疫标准
1.规模以上服务业商贸企业防疫标准暂时按照《高港区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指导意见》(泰高肺炎防控办〔2020〕6号)文件执行。
2.落实商户主体责任,制定防控方案、应急预案,落实好必须的防控物资(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
3.从业人员须为本地人员;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缓来泰,不得从业。其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泰州市关于严格管控人员入泰的通告》(第9号)要求。经镇街同意解除隔离后方可上岗。
4.所有从业人员和进入商铺的市民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不戴口罩、未测体温者不得进场。
5.活禽宰杀、贩卖光禽等特殊行业不得复业。
6.熟食零售行业加强卫生安全,只能提供外卖服务,不得提供堂食服务。加工人员必须佩戴手套,避免手直接接触口、眼、鼻等。
7.每天对店内进行全面消毒,做好卫生清洁及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8.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做好垃圾分类。
9.商业经营不得出现人员聚集,购物市民较多的,必须在店外排队,确保人与人之间距离1米以上。
10. 连锁社区便利店、生鲜超市和餐饮外卖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0:00,食杂店、烟酒店等单位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0:00,其他准许经营场所营业时间不得超过18:30。
三、明确复业申请流程
沿街商铺复业向属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按复业防疫标准严格审查,达到标准后,统一向镇街报备。同时各经营场所(含大型超市、连锁超市门店、生鲜便利店等前期未关闭场所)均需扫码登录“高港区服务业疫情防控信息申报平台”注册后生成本场所二维码。
四、明确疫情防控责任
(一)明确主体责任
1.各经营主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单位防疫体系建立、平台申报、措施落实、员工管理、信息报告等防疫工作主体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各经营场所要有效控制人员总量,进行人员导流,拉大排队间隔距离。大力推行购物电子结算,禁止举办各类促销活动。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和聚餐服务。
(二)明确属地责任:各镇街履行属地责任,牵头组织监管巡查。社区网格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明确监管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分局、城管局等按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积极协助镇街监管,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责令停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四)明确社会监督:疫情防控工作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市场经营主体执行通告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防疫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商务局(0523-86966036)、市场监管局(0523-86905196)、城管局(0523-8696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