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切实阻断聚集性传播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泰州市委、兴化市委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各项防控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通知如下:
1.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聚餐、宴请活动;
2.严禁操办各类婚嫁、生日宴等“红事”活动,“白事”活动一律从简;
3.严禁组织和参与走亲访友、家庭聚会等活动;
4.严禁组织和参与打麻将、玩扑克(包含居家)等聚众娱乐活动;
5.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类聚集性健身体育活动;
6.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类集会、庙会活动;
7.严禁组织大型会议,按照“非必须、不聚集”的原则,减少工作期间聚众活动;
8.严禁组织和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性活动。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八个严禁”要求,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现身边有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对劝阻无效的,要迅速报属地管理单位和有关监管部门处置,确保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兴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