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市确诊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新增2例病例均为姜堰区病例。
患者一,男,41岁,现居住在姜堰区罗塘街道,与姜堰区2月3日一例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患者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后曾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2月4日由120救护车送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二,女,64岁,现居住在姜堰区白米镇,与姜堰区2月3日一例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患者1月31日自感不适后曾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3日由亲戚开车送至泰州市第二人民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以上病例行经路线正在排查中,核实后将及时发布。
截至2月5日24时,我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28例,确诊病例中,靖江市8例、海陵区2例、高港区3例、姜堰区10例、泰兴市2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兴化市1例。靖江市治愈出院病例1例。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地区来泰的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居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期间如有发热症状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留验筛查。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根据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确诊病例分型有所变化。据此,2020年2月5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2例。其中,轻型病例5例,普通型病例27例。新增出院病例13例。新增确诊病例中,南京市5例、无锡市2例、常州市3例、苏州市5例、南通市2例、连云港市2例、淮安市8例、盐城市1例、镇江市2例、泰州市2例。其中,年龄最大的74岁,最小的22岁。男性19人,女性13人。所有病例均已在定点医院救治,病情稳定。截至2月5日24时,江苏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73例。其中,轻型病例5例,普通型病例365例,重型病例3例。出院病例26例。确诊病例中,南京市52例、无锡市28例、徐州市45例、常州市27例、苏州市60例、南通市27例、连云港市22例、淮安市34例、盐城市16例、扬州市15例、镇江市8例、泰州市28例、宿迁市11例。重型病例中,苏州市2例、南通市1例。出院病例中,南京市11例、无锡市1例、徐州市3例、常州市2例、苏州市4例、连云港市1例、淮安市1例、盐城市2例、泰州市1例。目前,江苏省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05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382人,尚有5671人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提醒:近期尽量不要外出,更要避免集聚。尽量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开私家车要注意开窗通风。少去密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特别是不要去麻将馆等空间狭小、通风不好的场所。在外要注意减少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可及时拨打12320卫生热线咨询,必要时主动就医,并主动告知前2周的生活轨迹。同时注意不要盲目就医,更不要短期内到多家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