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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
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
《海陵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补助实施办法》
市区首部
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补助实施办法出台!
《办法》明确了海陵区范围内加装电梯获得补助的条件和范围:
海陵区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未配设电梯、具备增设电梯结构条件和空间条件的住宅房屋;补助项目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在本实施办法实施起三年内;无偿加装、有偿使用以及单一业主的住宅不列入补贴范围;补助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
补助上限是4万元,用于加梯勘探、设计、管网迁移、楼道出新、周边环境整治,采用配套补助,就是说不给予货币补助,而是由相关部门牵头实施后,按实审计后从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此外,施工便道、电梯主体及后期维保费用由业主共同协议承担。
群众如何申请加装电梯,《办法》也做了明确。区住建局负责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补助的申请受理、公示、审核工作。
申 请
业主填写《海陵区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补助申请表》,业主代表持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相关申报材料向区住建局物管中心申请。
公 示
区住建局对申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到现场进行核查和拍摄照片,并将加建电梯业主名单、加建电梯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等信息在加建电梯位置及区住建局网站等处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
审 核
区住建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结束后组织施工。
就这个《办法》的出台,记者走访了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科长顾小涛介绍:“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作,提高既有住宅的宜居水平,解决年老体弱住户上下楼的不便,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我们根据根据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关于推进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试点的通知》(泰建发〔2019〕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老旧小区的实际出台了这个办法。群众可以通过市物管中心的平台申请加装电梯,也可以到区物管中心申请办理。”
针对市场上目前刚刚兴起的“免费加装电梯”活动,顾科长也给了一些意见:
之前,群众加装电梯是“众筹式”,即以单元为单位,由业主发起并自主协商分摊电梯、电费、维护等相关费用。所谓“免费加装电梯”,其实是“公交式”,即由业主出地、社会企业出电梯,免费安装、有偿使用。
对此,区住建局、物管中心专门到淮安实地调研了淮阴区城中花园、西园两个小区加装电梯现场,走访了社区书记、居民,对这种加装电梯的方式提出如下建议:
免费加装电梯工作,采用“业主自愿、业委会主导、企业实施、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进行,可以小区、楼栋、单元为单位,业主出地、企业出电梯,由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牵头,和相关实施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收费金额等责权利,预防风险、规范实施。电梯安装涉及到的土地仍归全体业主所有,使用权归业主所有,电梯产权归投资单位所有。加装电梯工作按市相关办法以及《海陵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政府补助实施办法》的要求实施。
电梯内的广告经营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收入经合同约定,可以归投资单位所有。电梯质量需经相关部门核定,相关维保工作按照规范进行,由投资单位负责。施工图需经市相关部门审核,外立面方案需经区物管中心审定。施工过程需确保安全规范,水、电、气等方案需经相关单位审核,主动接受街道、社区、业委会监督。
电梯电费由投资单位负责,业主可以选择按次结算也可以包年付费。为了控制业主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业主资金安全,建议电梯安装调试结束、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业主再付费使用,按次结算的,一次性付费不超过300次,包年的一次性预付半年费用。投资单位不能因为使用人数不够等理由停止电梯运营,定价、调价需经物价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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