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快速发展,改善城区宜居环境,根据市政府规划布局,靖江市城投公司拟在城区范围内建设31个立体停车库。目前,首批四个停车库已基本完工,原疾控中心智能停车库和城西农贸市场自走式停车库即将投入运营。为此,市城投公司向市发改委提出定价申请。价费管理科依据相关政策,结合成本和价格调查,参考周边地区和我市现行同类服务价格水平,拟定了立体停车库停车服务价格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 基本情况
(一)原疾控中心智能立体停车库
图源:消费者日报
原疾控中心智能立体停车库位于靖江市主干路人民中路西侧,工农路南侧,停车库宗地面积3818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5388平方米:地上建筑5096平方米,其中停车用房3667平方米;地下建筑(泵房和消防水池)292平方米。停车库采用平面移动式智慧立体停车系统,设立机械停车泊位数90个,室外停车泊位数36个,共计126个。
(二)城西农贸市场立体停车库
城西农贸市场立体停车库项目位于靖江市环城北路右侧,总用地面积约为5412㎡,总建筑面积11522平方米。设立停车泊位数179个。
上述两个停车库后续设施的建设投资、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市城投公司将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维护。
二、成本和价格调查情况
(一)本次定价的两个立体停车库因新建完工尚未进行工程审计,且无运行成本数据,故定价成本只能采取核算加估算的评估方式(具体情况见附表)
依据表一(原疾控中心智能停车库停车服务成本核算表),评估单位停车服务成本10.32元/辆·小时。
依据表二(城西农贸市场立体自走式停车库停车服务成本核算表),评估单位停车服务成本5.24元/辆·小时。
(二)周边县市同类服务价格情况
泰州市区及兴化、姜堰、泰兴停车服务价格(小型车)均执行同一标准,即:白天时段采用首2小时2-5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元的计费方式,夜间时段采用每6小时2-4元标准计费。
江阴市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室外(非道路)停车场首小时内5元,首小时外每半小时3元;室内停车场首小时3元,首小时外每半小时2元。另规定:半小时内免费,室外停车24小时内最高收费不超过50元/辆,室内20元/辆。
(三)我市同类服务现行价格水平
原靖江市物价局于2014年出台了政府投资开办停车场服务指导价格标准,明确中准价格为:小型车4元/辆·小时、中型车6元/辆·小时、大型车8元/辆·小时,浮动幅度不超过25%。各类汽车自连续停车满30分钟起计费,临时停放30分钟以内的,一律免收停车费。全天最高收费标准:小型车30元/辆、中型车45元/辆、大型车60元/辆。城区各停车场具体收费标准:中心、迎春桥、新跃桥、城管局、老公安局停车场收费为日间3元/辆·小时,新西北路停车场日间5元/辆·小时,夜间均半价;首30分钟免费,最高30元/辆•日。
三、定价方案以及理由和依据
(一)定价方案
本次定价依据标的为原疾控中心智能停车库和城西农贸市场立体停车库。总计提供室内停车泊位269个,其中机械(智能)泊位90个,室外停车泊位36个。停车泊位仅对小型车开放。依据评估成本,并考虑与我市现行价格水平的平衡和衔接,拟定价格方案如下:
1.立体智能停车服务
白天为5元/辆•小时;夜间半价,即2.5元/辆•小时(白天8:00—20:00,含8:00,不含20:00;夜间20:00—次日8:00,不含8:00,含20:00。下同)。无免费停放时间。
连续停车在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的,计收停车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超过24小时的,自停放满24小时起,按照上述标准重新计费。最低计费时间为0.5小时;不足0.5小时,按0.5小时计费;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2.立体非智能停车服务
白天为3元/辆·小时;夜间半价,即:1.5元/小时。临时停车30分钟及以内(连续停车时间超过30分钟的,其计费时间不扣除免费停车时间)免收停车费。
连续停车在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的,计收停车费最高不得超过30元;超过24小时的,自停放满24小时起,按照上述标准重新计费。最低计费时间为0.5小时;不足0.5小时,按0.5小时计费;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3.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4.在停车库满足临时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接受市民长期停车服务申请的,由停车服务单位与停车市民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书面约定按月(年)的优惠性收费标准。
5.对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等免收停车费。
6.对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机动车,且由残疾人本人驾驶(残疾人证),在非智能停车库停车30分钟免费停放的基础上,再追加免费停车2小时,2.5小时后,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停车费。
7.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非智能停车库停车30分钟免费停放的基础上,超过30分钟的,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停放费。
(二)定价理由
一是制定该项收费的目的,是通过较低的收费方法,适当弥补停车库管理的直接成本,促进公共停车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缓解市民城区停车需求矛盾;二是周边县市已经先后制定了同类服务价格标准;三是我市已对城区道路路面停车带以及部分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实施了停车收费,近年来的社会反应相对平稳。
(三)政策依据
1.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苏价规〔2017〕10号)
依据其中 第5条规定:“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和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2.《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
依据其中第四条规定“(一)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二)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依据其中第九条规定“对停车设施划分不同区域实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应充分考虑停车供需状况差异、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和停车场配套建设等因素。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的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实行低收费或免费”。
根据以上政策,我市城投公司建设的立体停车库停车服务收费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结合《靖江市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靖政规〔2013〕1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市政府“低标准,广覆盖”的要求,制定本次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
四、定价方案对相关行业、消费者的影响
立体停车库的设立,将改变我市城区相关区域车辆乱停乱放、无人管理的局面,对于具有停车需求的市民,是一件很受欢迎的事情。
本定价方案的价格定位,与我市现行停车服务价格水平基本持平,略高于泰州大市内其他各县市价格,但又较大幅度低于江阴现行价格,符合智能和立体车库较高运行成本的状况。
由于本方案贯彻了相对“低标准”的定价原则,通过收费仅能补偿部分直接运营成本,对市民的停车付费负担影响不大。而且定价方案还设定了对长期停车市民的救济途径,即书面约定按月(年)优惠收费标准,减轻了该类市民停车的经济负担。
五、方案的执行时间、期限和范围
根据工作要求,本定价事项在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决策后,建议于2019年12月1日起试运行,试行期限二年。试行时间,上级如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如对上述标准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1月22日下班前反馈市发改委价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89180721
邮箱:jjwjjsfk@163.com